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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貼我們的老師對合併案的想法
我想老師們是經過一番掙扎和思考 作出的決定
雖然我還是不能接受這樣的校名.....

但可以感受到老師的以大局為重之想法

社發系 戴興盛主任:

各位親愛的師長您好:

感謝各位的讓賢,使我這次有機會代表學校參與合校事宜。我相信我們的責任在於,
瞭解真實的狀況、回報給大家,並提出可能的方案提供大家參考、做決定。

校名問題絕對不是個假議題,它是合校的重大障礙之一(雖不是唯一)。我個人(許
多師長也有類似的訊息)長久以來接收到的訊息非常清楚,東華校內的輿論狀況,不
可能接受其他的校名。即使是最支持本校、願意接受花蓮大學校名的東華老師們,也
必須無奈地陳述這一現實。所以,當上週四合校會議時,主席要求兩校在本週三各提
出一個校名,並力勸本校考慮東華校名時,幾位同仁交換了一下意見,我們認為,可
以帶回學校和大家討論。(很顯然的,校外人士也已經認知到,校名問題是一個必須
首先解決的癥結)

這個想法其實已經在個人腦海盤旋已久。我深切理解校名、以及校名背後所代表的學
校歷史、情感與尊嚴問題是重要的,這就是為何,在四年前的合校過程中,當少部分
東華師生對本校有不禮貌言論時,我和許多師長一起寫了公開信譴責不當言論。這一
次,基於很多理由的考量,我公開呼籲考慮接受東華作為新大學校名,身為花大的一
份子,我內心也不舒服,如果同時也造成許多師長類似的狀況,我很願意為個人的言
論不週之處,致上最深的歉意。

在前幾封公開討論中,我並未特別強調校名問題的情感尊嚴面向,不是我認為它不重
要,而是因為,在我個人的價值天平中,其他價值超過了校名情感尊嚴問題。兩校多
年來各自堅持校名,有如兩列即將對撞的火車一般,互不相讓,結果是,雙方互蒙其
害(偉信老師說的對,兩校都需要對方)。這個傷害很深、很長遠,會傷害世世代代
兩校的學子們。我在第一封信時已經舉例說明對兩校學生學習環境的憂心,我在此再
舉出令我痛心的兩例。一個考上頂尖大學研究所的優秀學生,在第一學期被該所老師
指責其某科目專業訓練太差(原因是,至少在她在學當時,本校與本系無法提供足夠
的基礎訓練);另一個學生,大一進來沒多久去東華找同學,回來後痛哭一場,後來
就休學重考了(因為她認為,學習環境相差很大);此外,本校同學現在對商管(以
及其他許多專長)專業需求正殷,但我們無法提供,面對學生的期盼,我們只能痛心
地說抱歉。我並非意指東華很好,它除了校舍比較大、人多一些之外,其實面臨同樣
的問題,例如說,東華研究生到本校修課、找指導教授者大有人在,東華的學生中希
望修國小學程者一定也有。兩校其實各有優缺點,學科專長也可互補,可以互相學習
讓雙方受益。

因而,大家各自堅持校名所導致的後果,學生們受害最深。他們進來兩校時,其實沒
有任何的學校認同,多數人也只是希望有個優質的大學環境可以幫助他們學習成長。
多數學生甚至沒有見過世面,根本不知道,他們所處大學的學習環境可以更好。所以
我一直認為,東華堅持校名問題的老師不智也不仁(請原諒我如此直接的陳述),他
們讓認同問題傷害了學生的實質權益;但這個問題是相對的,反過來說,當我們有同
樣的堅持時,是不是無意間也犯了同樣的錯誤?

我不願理想化東華,也不願妖魔化東華,因為他們的師生,其實跟我們一樣,有著同
樣的需求與願望。但如果他們不願意在校名妥協,我會建議,我們來退讓,原因無他
,我們不願再見到玉石俱焚的結果。退讓很委屈,這個建議或許也太大膽了,但若能
讓合校有更大的可能性,並造福世世代代的學生,我們何不嘗試一下?

誠如很多師長指所出的,我們即使妥協,合校也未必一定成功。這的確有可能發生。
只是另一個百分之百確切的事實是,我們若不在校名妥協,合校將一定會破局(除非
修改大學法,教育部廢除校務會議的決策權限),這是我們必須正視的事實。所以儘
管妥協之路不能保證什麼,我認為我們別無選擇,應該努力嘗試,給合校的實質程序
一個機會。

也有許多師長擔心,我們若姿態擺得太低,會不會反倒讓東華覺得我們為了自身生存
刻意卑躬屈膝。這的確是一個必須特別注意的面向,也謝謝大家的提醒,所以我們在
校務會議中也可討論,在決定校名之後,由學校發新聞稿或舉行記者會,以不亢不卑
的態度說明本校退讓背後所蘊含的教育理想。我們妥協,不是為了私人利益,而是希
望兩校學生能得到更理想的學習環境。

以上就教於各位,請各位原諒個人的多言,以及或許無意間犯下的失言。

戴興盛 敬上 97/4/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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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發系 林偉信老師:

幾天,我看了一些老師們對於「校名」的意見,我也有一些想法:

一、我發覺在意見中,好像有一種看法是這樣的:「合校」是為了解決本校的
問題,所以,我們要努力的重開啟這扇談判大門,掌握這個新契機。

二、也由於,要開啟這扇談判大門,來解決我們的問題,所以,我們要儘可能
的採用一個對方可以接受的「妥協」的校名(「東華」)。

三、至於,提出「妥協」的校名之後,對方若在合校議決上再持反對意見,除
了失去一點面子,無需在意,因為,我們至少會得到社會或教育部高度的肯定。

對於這樣的看法,我有一些意見想表達:
一、做為劉前校長任內票選的談判代表之一,我參與了那些年當中好幾次的談
判會議。在會議中,我很清楚的看到,「合校」不只是在解決本校未來發展的
難局與困境,同樣的,也是在解決東華未來發展的難局與困境,而且,兩校代
表都看到一些「可能性」:那就是,若不合校,十數年之後(或之內)花教大
或會遇到一些難以處理的大變動,但是東華也不會太好過。因為,有這樣的共
識,所以,合校的議談才得以不斷的持續下來。否則,若純粹只是我們的問題
,對方早就撒手不談了。因此,我想說的是:「合校」不只是在解決我們的難
題,也沒有什麼教育部在「暗助」我們的潛在意圖。從這幾年議談的脈落來看
,它只是在現實的發展下,兩校在面對相同的現實難局,所發展出來共同解決
困境的較佳方案而已。

二、也由於,「合校」不純粹只是在解決本校的問題,而是兩校在未來發展中不
得不去面對一些問題的共同處理策略。所以,讓我不解與詫異的是:這一波的「
談判」才剛啟動,為什麼我們就要不要在意「歷史」、不要在意「主觀感受」、
不要在意「尊嚴」的,為了合校這個大目標的達成,妥協性的立即去採取一個可
能會勾動某些人「歷史」神經、會觸發某些人「主觀感受」、會傷及某些人情感
「尊嚴」的「校名」?更何況,我們誰都無法保證,採取這個校名就會達成合校
。因為,這個「校名」對合校的成功與否並無必然的邏輯關係,它有的只是充滿
「想像」的連結關係。也因此,從我的學習背景上來說,我想思考(或者邀請同
仁們一起思考)的是,我們真是可以為了一個「高貴的理想」(合校),就可以
不計較手段、或不在意任何顧慮去達到它嗎?更何況,它並不純粹只是我們的事
,而是屬於雙方都需要共同面對的議題。

三、設若我們真是採取了「東華」之名,但合校又被對方破局了,我們真能得到
肯定嗎?--四年前,我們的校務會議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了合校計畫書,但東
華破局了,我們得到肯定了嗎?至少,我沒看到。四年之後,若再來一次舊戲重
演,我們會得肯定嗎?我實在沒有把握。也由於,從沒看到「肯定」,也沒有把
握會被「肯定」,所以,我覺得我們在做「命名」決定時,應該更審慎在意的是
,在花教大這個共同生活場域裡的所有個體的感受,尤其是那三千多位幾乎「完
全不知情況」的學生。

最後,我想說明我的立場:
一、 我贊成合校,因為,那是現實的、不得不面對的必然發展。這立場過去如此
,現在也如此。

二、 我覺得「名字」並不只是文字而已,它有它很重要的意義,並且會牽引出一
些相對應的感受與情緒。因此,決定「名字」時,除了關注本校「可能的發展現實
」外,也請審慎考量某些歷史與情緒感受。

三、 由於,「命名」艱難。所以,我想請學校談判單位能否將這一波的「談判流程
」告知同仁,讓我們瞭解「命名」在這波談判中的可能位置,以及「命名」之後,還
有那些程序會跑、該跑。也許,讓我們藉由對合校流程脈絡的掌握,一起去想一個合
宜未來現實發展、且能讓自己心安的「新大學名字」。

社發系 林偉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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